建設單位(用人單位)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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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陽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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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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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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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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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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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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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陽市靜脈產業(yè)園生活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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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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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濮陽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名稱:濮陽市靜脈產業(yè)園生活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項目性質:新增。建設規(guī)模:建設單位規(guī)劃建設一座垃圾處理規(guī)模為1500t/d的生活垃圾焚燒廠,配置3臺500t/d爐排焚燒爐+1臺18MW凝汽式汽輪發(fā)電機組+1臺10MW凝汽式汽輪發(fā)電機組。項目分兩期建設,其中一期建設規(guī)模為1000t/d,配置2臺500t/d爐排焚燒爐+1臺18MW凝汽式汽輪發(fā)電機組,焚燒廠房土建一次建成,預留二期設備安裝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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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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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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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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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盈盈、張茜、毛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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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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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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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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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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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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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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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采樣、檢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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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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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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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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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用人單位)
存在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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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投入生產和使用后可能產生或存在的主要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為:粉塵(矽塵、水泥塵、活性炭粉塵、其他粉塵)、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氫、氨、二噁英、噪聲、高溫、工頻電場。
不涉及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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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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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評價結論:
(1)參照《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jiān)總安健[2012]73號)和《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GB/T 4754-2011),該建設項目屬于“三、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yè)—一、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yè)—其他電力生產”,屬職業(yè)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2)建設項目采取了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本評價報告所提防護措施的前提下,預計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職業(yè)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要求。
主要建議:(1)依據車間自然通風風向、揚塵和逸散毒物的性質、作業(yè)點的位置和數量及作業(yè)方式等進行設計防塵和防毒設施。在經常有人來往的通道(地道、通廊),設置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并不宜敷設有毒液體或有毒氣體的管道。
(2)機械排風或通風的工作作場所,其進風口應設置在室外空氣清潔區(qū)并低于排風口,對有防火防爆要求的通風系統(tǒng),其進風口應設在不可能有火花濺落的安全地點,排風口應設在室外安全處。相鄰工作場所的進氣和排氣裝置,應合理布置,避免氣流短路。
(3)鍋爐房、汽機房宜設有避風的天窗,天窗和側窗宜便于開關和清掃。
(4)焚燒爐和汽機等高溫熱源布置在天窗的下方或夏季主導風向的下風側。
(5)應在氨水儲罐和氨加藥裝置附近設置應急救援物資柜,配備耐酸堿防護服、耐酸堿膠鞋、耐酸堿手套、正壓式空氣呼吸器、便攜式有毒氣體報警儀等應急救援物資和3%硼酸溶液等應急藥品。
(6)應在氨水儲罐、氨加藥裝置附近設置不斷水的噴淋洗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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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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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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