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用人單位)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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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鳳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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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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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義市小關鎮(zh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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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聯(lián)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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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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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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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鳳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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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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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鳳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鞏義市小關鎮(zhèn),于2014年10月開始正式投產,注冊資金6190萬元人民幣,屬于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是一家個人獨資的民營企業(yè)。受鄭州鳳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檢測范圍包括用人單位現(xiàn)有工作場所(原料車間、生產車間、輔助車間),項目所涉及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有粉塵、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噪聲、高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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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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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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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調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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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學良、劉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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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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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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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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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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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采樣、檢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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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學良、劉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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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采樣、檢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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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9
201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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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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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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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用人單位)
存在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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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學有害因素:粉塵、、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 噪聲、高溫。
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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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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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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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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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工種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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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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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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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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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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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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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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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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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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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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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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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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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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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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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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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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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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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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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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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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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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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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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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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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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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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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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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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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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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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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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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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合格指低于85分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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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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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粉塵:本次共檢測15個工作場所的粉塵濃度,涉及7個工種,檢測結果顯示,各工種接觸粉塵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職業(yè)接觸限值要求,各工作地點粉塵短時間接觸濃度均符合職業(yè)接觸限值要求。用人單位為員工配發(fā)有防塵口罩。綜合分析認為,用人單位防塵措施符合要求。
毒物: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職業(yè)接觸限值要求;各工作地點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的短時間接觸濃度均符合職業(yè)接觸限值要求。綜合分析認為,用人單位防毒措施符合要求。
噪聲:本次共測量16個地點的噪聲強度,涉及8個工種,測量結果顯示煤氣發(fā)生爐上煤處(上煤時)、1#攪拌機、1#刮板機、1#烘干爐的噪聲強度高于85dB(A)。各工種接觸噪聲40h等效連續(xù)A聲級強度均符合國家職業(yè)接觸限值要求。綜合分析認為,用人單位防噪聲措施符合要求。
高溫:本次共測量5個地點的WBGT,涉及3個工種,測量結果顯示各工種接觸高溫WBGT指數均符合職業(yè)接觸限值要求。綜合分析認為,用人單位防高溫措施符合要求。
建議:
(1)加強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和教育,嚴格落實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相關措施,保證操作人員進入有害作業(yè)場所時正確佩戴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嚴禁不佩戴防護用品進行接觸職業(yè)病危害的作業(yè)。
(2)按照《用人單位職業(yè)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guī)范》(安監(jiān)總廳安健[2014]111號)的要求,在可能出現(xiàn)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場所懸掛職業(yè)病危害警示和指示標識以及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在產生粉塵的工作場所設置“注意防塵”、“戴防塵口罩”、“注意通風”等警示標識,在產生噪聲的工作場所設置“噪聲有害”、“戴護耳器”等警示標識,在高溫工作場所設置 “注意高溫”、“注意通風”等警示標識,有毒物品工作場所設置“當心有毒氣體”、 “注意通風”等警示標識,在能引起電光性眼炎的工作場所設置“當心弧光”、“戴防護鏡”等警示標識。
(3)按照《工作場所職業(yè)衛(wèi)生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2012]47號)和《用人單位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2012]49號)規(guī)定,做好職業(yè)健康體檢工作,組織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yè)健康檢查,體檢內容應按照《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技術規(guī)范》(GBZ188-2014)的要求進行,發(fā)現(xiàn)職業(yè)禁忌證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
(4)按照《職業(yè)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2012]48號)規(guī)定,及時、如實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報危害項目,并接受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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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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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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