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用人單位)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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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新力電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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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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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中原區(qū)秦嶺路和棉紡路交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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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聯(lián)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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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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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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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新力電力有限公司三期2×200MW機組煙氣脫硝工程職業(yè)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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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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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為技術改造項目,2#機組脫硝系統(tǒng)2014年10月24日投入試運行,1#機組脫硝系統(tǒng)于2014年11月13日投入試運行。建設項目年處理煙氣量2×757900Nm3(干基,6%O2),實施脫硝改造后鍋爐出口NOx濃度由600mg/Nm3降為90mg/Nm3。脫硝采用SCR工藝,采用尿素熱解法制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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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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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艷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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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調(diào)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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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艷嬌、王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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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diào)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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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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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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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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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采樣、檢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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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艷嬌、 馬會濤、袁智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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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采樣、檢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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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9-
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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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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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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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用人單位)
存在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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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塵、氨、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噪聲濃度或強度均符合職業(yè)接觸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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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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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1)根據(jù)建設項目的生產(chǎn)工藝流程、使用的原輔材料和現(xiàn)場職業(yè)衛(wèi)生學的調(diào)查,建設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有:粉塵(矽塵)、氨、氮氧化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噪聲、高溫等。
(2)根據(jù)《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安監(jiān)總安健[2012]73號)的規(guī)定,鄭州新力電力有限公司三期2×200MW機組煙氣脫硝工程屬于“三、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chǎn)和供應業(yè)”中“火力發(fā)電(燃煤發(fā)電)”行業(yè),為“職業(yè)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但該建設項目使用尿素作為脫硝原料,與液氨相比毒性較小,降低了氨的危害風險,故判定為“職業(yè)病危害較重”建設項目。
(3)建設項目各工種接觸粉塵、氨、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噪聲濃度或強度均符合職業(yè)接觸限值要求。
(4)職業(yè)病危害關鍵控制點:重點關注尿素加料作業(yè)和鍋爐巡檢工粉塵、噪聲接觸情況及脫硫巡檢工噪聲接觸情況;注重防護用品的配發(fā)和使用管理;持續(xù)關注員工的的職業(yè)健康狀況。
(5)經(jīng)過分析認為目前建設項目在采取的職業(yè)病危害防護設施、建筑衛(wèi)生學、輔助用室方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GBZ 1-2010)等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在總體布局和設備布局、個人職業(yè)病防護用品、應急救援措施、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方面有部分方面不能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6)若建設項目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提的對策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職業(yè)病防治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要求。
主要建議:(1)完善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警示標識的設置。
(2)在SCR反應區(qū)應設置氨檢測報警儀,宜采用固定式,當沒有必要或不具備設置固定式的條件時,配備移動式或便攜式檢測報警儀。安全巡檢和事故檢查時宜使用便攜式檢測報警儀。
(3)加強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管理工作,全面落實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職業(yè)健康檢查工作。職業(yè)健康檢查項目應按《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技術規(guī)范》(GBZ 188-2014)的要求確定。
(4)按照《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管理規(guī)范》(安監(jiān)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規(guī)定完善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內(nèi)容。
(5)根據(jù)實際情況改善脫硫控制室照明條件,使之符合《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要求。
(6)加強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確保設備密閉性,防止跑冒滴漏現(xiàn)象。
(7)加強個體防護用品佩戴管理,確保其正確佩戴。
(8)按照相關制度定期進行應急救援演練,定期檢查維護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確保其性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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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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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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